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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发布时间:2021-07-08 08:46:43         点击量:467次



江西批准发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近日,由江西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华东交通大学编制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已通过我厅组织的技术评审和审查,现批准为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36-064-2021,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江西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力发展装配式 海宁市拟出台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近日,全面推进海宁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海宁建筑业实际,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制定《关于推进海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筑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产业发展和企业发展齐头并进,绿色智造取得显著成果,科技和管理创新实现新突破,质量安全保障形成新机制,行业治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一)产业规模大拓展。建筑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GDP)比重保持5.5%以上。(二)企业实力稳增强。新增建筑业综合资质企业1家、专业甲级资质企业2家,年产值超200亿元建筑业企业1家、70~100亿元建筑业企业1家、30~50亿元建筑业企业2家。(三)绿色建筑强推进。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3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装配式建筑比重达到40%以上,打造一批绿色节能环保的星级示范工程项目。(四)创新能力显提升。建立较为成熟的数字化建设和管理体系,BIM技术等得到广泛运用,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100%,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以上。(五)质量安全实保障。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得到强化、履职能力显著增强,工程质量责任、风险防控和整体智治标准化建设得到全面推进。(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黑龙江十四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近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展目标:(一)总体发展目标。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立涵盖研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培训教育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条。建立完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建筑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广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全省装配式建筑在“十四五”期末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二)区域发展目标。确定哈尔滨市为重点推进地区,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佳木斯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他市(地)为适度推进地区。1.重点推进地区。到2021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应达到15%以上,并逐年递增,到“十四五”期末,装配式建筑占地区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40%。2.积极推进地区。到2021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应达到10%以上,并逐年递增,到“十四五”期末,装配式建筑占地区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3.适度推进地区。到2021年底,应至少建设一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并逐年递增,到“十四五”期末,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20%。(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