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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将在2025年全面实现BIM技术

发布时间:2020-06-29 08:37:29         点击量:988次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市水投集团,各重点工程项目法人,各勘察设计单位: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办信息〔2020〕22号)精神,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简称BIM)在全市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应用,结合全市实际,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推进BIM技术在我市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应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和建议,请认真研究,并于2020年6月23日前将意见或建议盖章后传真至我局(电子档同时发邮件),逾期视为无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联系人:周西亚;联系电话:88707118、17783591375;传真:89079386;邮箱851305566@qq.com)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推进BIM技术在我市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应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治水思想,进一步落实鄂竟平部长在2020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关于水利信息化建设的讲话精神,根据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和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智慧水利的指导意见和智慧水利总体方案的通知》(水信息〔2019〕220号)的工作部署,现就推进我市BIM技术在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应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BIM技术应用的重要意义

BIM技术是对建筑工程物理特征和功能特性信息的数字化承载和可视化表达,通过创建并利用数字化模型,可对水利工程项目的前期决策、勘察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维护过程进行更加直观有效的管理和优化,实现水利工程的可视化决策、虚拟化设计、协同化建设、透明化监管、精细化管理、科学化运营,为重庆水利的提质增效创造条件,促进我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落实水利网信工作“安全、实用”总要求,不断强化水利行业BIM技术应用能力建设,稳步推进BIM技术在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全生命周期的运用,持续推动信息技术和水利工程的深度融合,实现水利行业向信息化、现代化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围绕BIM技术发展和水利行业发展需求,根据水利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有序、稳步推进BIM技术应用。逐步实现BIM技术在全市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应用。

2.政策引领、示范推动。通过政策引领,积极开展BIM技术试点应用,以部分大中型水库工程和调水工程为切入点,在勘察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阶段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形成一批在强化勘测设计质量、控制工程工期、提升建设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的BIM技术应用示范型工程,达到“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

3.创新驱动、激发活力。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项目咨询等单位根据自身发展,制定工作计划,及时引入的BIM技术,启动相关工作。同时积极发挥社会团体组织的行业带动作用,激发行业活力,通过鼓励开展BIM技术的学习、交流和培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认知度,营造推进BIM技术应用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根据水利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通过试点示范,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BIM技术在我市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2020—2022年,在我市新建大型水库工程和调水工程、部分新建和在建的中型水库工程中试点开展BIM技术应用,探索积累经验,形成一批在提升勘察设计质量、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控制工程投资和建设进度等方面成效明显的BIM技术应用示范性工程,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同时,结合水利部及建筑等行业的BIM技术标准,初步建立我市水利工程BIM技术应用的标准体系。

2023—2024年,在新建大型水库工程和调水工程中全面开展BIM技术应用,在新建中型水库工程中普遍开展BIM技术应用,使BIM技术在水利行业全生命周期的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同时,逐步健全水利工程BIM技术应用标准体系,使我市水利行业BIM技术应用水平逐步提升。

到2025年,在所有新建大中型水库工程和调水工程中开展BIM技术应用,在有条件的已成大中型水库工程和调水工程中开展BIM技术应用,实现BIM技术在勘察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应用。同时,我市水利工程BIM技术应用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使我市水利行业BIM技术应用水平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勘察设计阶段。

逐步建立完善我市水利行业BIM技术勘察设计阶段应用标准及体系,逐步形成应用BIM技术开展项目审查的能力。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BIM技术研发和技术培训,鼓励设计人员广泛应用BIM技术,提升BIM技术软硬件开发应用水平,加快形成以BIM数据方式提交设计成果的能力。鼓励在大坝枢纽方案布置、地质水文条件复杂的隧洞、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外观打造等方面率先应用BIM技术,逐步覆盖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

(二)建设管理阶段

对应用BIM技术的水利工程,其项目法人应建立基于BIM的建设管理模式和协同工作机制、流程和制度。利用“智慧工地”系统,提升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利用“智慧建造”系统实现信息传递、共享和工作协同,并将基于BIM的工程信息和管理过程信息同步接入全市水利工程智慧建管平台,对工程概算、合同履约、设计变更、投资执行、质量安全等进行可控管理。组织BIM信息模型应用成果交付和验收,将基于水利工程建设阶段BIM技术应用成果移交工程运行管理单位。

(三)运营维护阶段

建设、运营单位要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快实现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各阶段工程信息共享传递,充分利用建设期BIM数据提高运行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搭建基于BIM技术运行管理平台,逐步推进运行管理数字化,提升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水利局组织开展并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BIM技术应用工作,制定相应政策、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南,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区县属地统筹推进责任和项目法人主体责任,确保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BIM技术应用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保障资金投入。

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保障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费用,结合试点项目建设逐步制定采用BIM技术费用标准。对开展BIM技术试点的项目,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中计列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费用。已经完成初设审批的水利工程项目若在建设过程中试点采用BIM技术,待通过BIM技术应用验收后增加的相关费用原则上在工程调概时予以解决。

(三)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调动企业主动研发和应用BIM技术的积极性。在水利工程招投标中,项目法人应积极将BIM技术应用作为招标条件,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应用BIM技术情况纳入诚信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组织的行业带动作用,鼓励将BIM技术应用和创新成果纳入技术创新评奖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强化数据管理。注重数据管理,夯实BIM技术应用基础。通过加强BIM数据存储管理,完善项目基础数据,提升数据的结构化水平,确保数据的可溯源性,避免“数据孤岛”,保障工程项目BIM数据的完整性。逐步建立我市水利工程BIM数据中心和管理应用平台,为工程全生命周期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五)加强能力建设。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和运行管理单位要加强BIM技术人才培养和资金投入,加大培训力度。积极鼓励市水利学会、水利工程建设协会等社会第三方机构,建立技术应用示范经验交流平台和机制,适时组织开展BIM技术的学习、交流和培训现场会,提高专业人员的数量和能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营造推进BIM技术在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应用的良好氛围。

(六)完善监管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方式,加强BIM相关技术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基于BIM技术应用的水利工程在勘察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重点环节的审批模式和监管方式,提高协同工作效率,提升水利工程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